826日,《中国经营报》发表文章,题为“微软回应文档格式标准质疑称误会太多”。文章说,面对中方的质疑,微软方面的回应是:“OOXML已经不是微软的标准”。这就奇怪了,如果OOXML不是微软的标准,那么,中方的质疑岂不是完全搞错了对象?难道微软方面的“憋闷”就有理了?

        实际情况是,“OOXML”是微软Office的“Open XML”规范的简称,即“MS Office Open XML”,标志着微软从DOC等私有文档标准族走向开放文档标准的历史性进步,我们欢迎。比如,今年713日,美国“INCITS”(“信息技术标准国际委员会”)进行的投票表决就是针对微软的OOXML进行的。难道美国“INCITS”也搞错了对象?823日,Bill Gates打电话给美国政府有关官员干预“INCITS”的表决结果,叫美国有关方面(ANSI)对此不予理会。难道这不正好说明了OOXML与微软的紧密关系?如果OOXML与微软不相干,那么,微软搬出盖茨(打招呼)干什么?

        大家知道,微软想把OOXML搞成“国际标准”,自己不便直接出面,于是就换个了个“办法”(策略),叫“ECMA”(“欧洲电脑制造商协会”)组织个“班子”,微软任“总导演”,扎堆鼓捣了一年,弄出了个“ECMA376”(“电子文档的ECMA标准”),再由ECMA将其提交给ISO投票审批。世界各个国家都把ECMA376看作是微软的OOXML的直接延伸,谁都心里都明白ECMA376就是MS-OOXML外加“一张皮”。ECMA376的“名称空间”(”NameSpace”)直接采用的就是MSOOXML的名称空间,在概念上这两者是一致的(“同构的”)。ECMA376,作为一项ECMA 标准,原本不该采用私有厂商的名称空间。

        微软方面声称,ECMA发布了ECMA376之后,ECMA376就不再归微软“所有”,言下之意就是,ECMA376的一切“毛病”与微软无关,把存在的“毛病”(问题或责任)推的一干二净。事实是这样的吗?打开ECMA376的文本,哪里没有微软Office2007)的“私有特色”?许多ECNA376中的所谓“XML”(“扩张标记语言”)中的“标记(Markup)”,其实都是微软Office中的特殊标记的翻版。总之,ECMA376与微软也脱不了干系。

        如今,全球齐声对OOXML说“No”(中文的意思就是“喊打”)。92日,投票表决的截止日期即将到来,眼看大局不妙,微软想“脱身”,实际上并不容易,总得有个“说法”才行。微软认错,我们欢迎;微软“呲牙”,我们反对。至于什么“憋闷”、“委屈”,那是自找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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