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久以来,微软的经营模式往往把自己的软件产品卖给它的用户,但是,在实际上,卖出的只是“使用的许可权”,而产品的“所有权”仍然掌握在微软手里面。根据微软与它的用户之间的所谓“EULA”(“终端用户许可协议”),微软公司有权随时(经由网络自动地)检查用户的使用情况。这件事情,用户原来并不当真,以为微软只是说说而已。2004年9月,微软根据EULA条款,采取了一种极为大胆的行动,即推出了所谓“WGA”(Windows Genuine Advantage,“视窗真正优势”)计划,具体落实EULA的精神。两年过后,直到2006年6月8日,暗藏在Windows XP中的“玄机”,才被 Lauren Weinstein工程师偶然发现。Lauren Weinstein惊奇地发现,原来Windows XP每天都给微软总部“打小报告”(即所谓“phone home”)。此事,立即引发了一场全球性抗议的大风波,这就是所谓(微软的)“碟件”事件,微软为此吃了(两起)官司。这就是给微软经营模式(“EULA”)敲响的第一次丧钟(在国外,被称为“a Nail in the Coffin”,意思为“棺材钉子”)。
今年,8月21日,微软“WGA”服务器出了问题(不明原因),经过19个小时才把故障排除。在“WGA”服务器关闭期间,这就意味着,如果用户计算机(尤其是正版用户)向它“打小报告”,服务器没有反应,此举就被判定为是“盗版用户”的作为(事先连微软都可能没有想到会有这种情况发生)。这可把广大的正版用户惹火了,骂声连片,说什么的都有。微软公司把自己的大批正版用户都说成是盗版用户,岂不是发疯了?此事,对Windows XP正版用户只不过是一句“提醒”(“您是盗版用户”)而已,但是,对于Vista正版用户却不然,由于微软对Vista盗版用户加强了打击力度,采用所谓“RFM”模式(“Reduced Functionality Mode”,“减少功能模式”)),也就是说,一旦发现Vista盗版用户,就立即采取措施,让Vista的盗版用户计算机的功能减少一些,比如,上网浏览只能一次限制在一小时之内,很烦人;而且,关闭用户的Aero图形接口和ReadyBoot等功能,如果3天不予改正(即换为正版Vista),就叫你“死机”(即出现“黑屏”)。Vista正版用户怎能受到这般屈辱对待?微软这不是在讨骂吗?至今,此事还没有了结,以后还要“算账”。这就是对微软经营模式敲响的第二次丧钟。
微软必须加强打击盗版的力度,必须利用各种招数打击盗版。但是,把手伸进用户的口袋里面(让用户在不知情之下,向微软总部服务器“打小报告”),总归不是办法。为此,迟早还要响起第三次丧钟。丧钟敲多了,意味着人就快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