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25日,读《微软输了欧盟的官司又能怎样?》有感,其中有不少观点,必须给予反驳。

      该文作者认为,第一、微软成为“软件帝国”的原因,不在垄断市场,而在技术创新;第二、微软打压竞争对手(Linux),在当今商业世界里是很正常的现象;第三、Linux顶多是个暖箱里的婴儿,没有经历风雨,喜欢自我陶醉,永远也长不大;第四、从欧盟反垄断官司的最终结果来看,还是为了让竞争对手开发兼容于Windows的产品,微软依旧是世界软件产业的风向标。

       917日,欧盟法院裁定:微软非法(illegally)滥用(abused)市场优势(Power)挤压了(crushed)竞争对手(主要是指Linux)。1022日,微软对此裁定服输(backed down),表示原意遵守欧盟法院的判决。对此,国外媒体立即使用这样的大标题予以报道,比如:“Microsoft bows to EU Antitrust Decision”(“微软向欧盟反垄断裁决投降”)、“Microsoft backs down on EU open source interoperability”(“微软对欧盟开源互操作性裁决让步(服输)”)、“Microsoft caves in to European”(“微软屈服于欧洲人”),......,我们要知道,在英语里面,“bow”、“back down”、“cave in to”都不是什么“好词”,微软听了心里一定很不舒服。微软与欧盟打了9年的官司,在3年之前,欧盟法院裁决一次,微软不服,提起上诉;今年又裁决一次,微软才不得不低头认错,认罚。微软服输,就是自己承认:“运用了市场垄断地位的优势,挤压了(crushed)竞争对手”。这是一个“里程碑式”的历史性进步。由此可见,“又能怎样?”一文作者,想替微软开脱罪名,绝对徒劳无益,反而替微软添乱。

      至于Linux是不是“暖箱里的婴儿”,是不是“在暖箱里自我陶醉”,是不是“永远也长不大”,我在想,小小的一个婴儿,怎么会“自我陶醉”呢?对于这个“婴儿”,因为是个小生命,在此,我们不想多说,免得无意之间伤害了她(Linux)。

     “又能怎样?”一文作者称,“从欧盟反垄断官司的最终结果来看,还是为了让竞争对手开发兼容于Windows的产品,微软依旧是世界软件产业的风向标”。这明明是在“强奸民意”,从根本上曲解了欧盟最终判决的原意。难道欧盟最终裁决的原本意思是“向微软学习”?那不是“奇怪”了吗!由此可见,作者是何等强词夺理。

      微软输了欧盟的官司只能这样:对于自己的市场垄断行为“低头认错,不得反悔”!欧洲人,很有耐性,与微软打了9年官司,就认这个“死理儿”(指“微软垄断”),确实很可爱,值得我们学习。在中国境内,就有那么几个人,喜欢替微软“翻案”,替微软“叫屈”,我认为,这对微软而言,根本“无济于事,反而凭空添乱”,微软对此也会“生气”,真是帮了“倒忙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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